以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为例,根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若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公司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若公司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上述的30日将扣除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期间。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