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工资表提供起来比较麻烦建议你可以尝试用提供完税证明来代替,同样也能证明该人的收入情况,而且更具法律效力
2.假设收入未达纳税起征点的就只能提供工资表了。对于严格意义上的工资表是许多人的工资表,单位考虑内部信息问题可将有该员工几个月的信息单独提取出来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基本上也是可以认可的。
3.前三月的情况如有公司名称变更等情况可由现公司出具,然后提供工商部门的变更证明(公司都是有存档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毕竟收购归收购,人事信息还是保留着的。
以上为个人意见,建议向保险公司咨询、确认为准,毕竟最终赔付是由你的保险公司来核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