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辽宁省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规则(试行)
第五条 各公司承保商业车险时应通过“查询系统”查询车辆上年出险理赔情况,对存在出险情况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据实使用“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A 款)/“以往保险年度索赔记录系数”(B 款)/“无赔款折扣系数”(C款):
(一)上一年度发生1-2 次赔款的车辆,该系数折扣为1(不浮动);
(二)上一年度发生3 次赔款的车辆,该系数折扣为1.1(上浮10%);
(三)上一年度发生4 次赔款的车辆,该系数折扣为1.2(上浮20%);
(四)上一年度发生5 次及5 次以上赔款的车辆,该系数折扣为1.3(上浮30%)。
(注:以上均不含已注销案件或赔款为0 的案件;赔款均指商业车险赔款,不包含交强险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