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6月30号开始。
旧车报废6个月内申请才能用原号 牌号不能作为商品轻易买卖。关于车牌号“终身制”问题,与车牌号“终身制”同时在昨天实施的,还有另外9项措施。它们均属于公安部交管局提出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关于车牌号“终身制”问题,《措施》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同时规定,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车牌号的“终身制”,不涉及买卖的问题。车牌号“自己留着用可以”,但不能够独自作为商品轻易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