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改造应遵循GB7588-2003进行再设计。电梯改造不同于普通的电梯修理,其内涵不是简单地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而应根据改造内容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电梯改造前的安全和运行状况描述;改造后达到的效果及安全状况评估;改造前后电梯的主要参数:额定速度,额载重量,提升高度,层站数,控制和拖动方式,噪声,平层准确度,起动加速度,制动减速度等;有关设计图纸和说明;必要的设计计算,如顶部空间、底坑空间、电动机功率、曳引能力、曳引绳在轮槽中的比压、制动器制动力矩、曳引绳安全系数、平衡系数、导轨的强度以及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的设计配置等;拟改造、更换零部件的原始设计参数、型号规格和改造后的设计参数、型号规格及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其中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还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副本。
对改造电梯进行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要求对改造方案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改造电梯的安全可靠。
(2)加强电梯改造的监督检验工作。电梯改造后,其特性发生了改变,为了验证改造后的电梯是否满足GB7588-2003的安全要求,其性能、功能等是否达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内容进行检验,这样才能较全面地反映电梯改造后的状况。检验中应特别注意考核电梯改造后的安全性能和综合性能指标,以及改造部分的实际运行效果。
当改变提提高电梯的额不定期速度时,应对电梯的曳引机组、井道的顶层高度、底坑学度、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直接与额定速度有关的项目进行仔细核算;当改变电梯的额定载重量时,必须经建筑设计人员校核建筑物所能承受的增加负荷,同时应考虑机房承重梁、安全钳制动时及轿厢或对重蹲底时对井道墙体和底坑所增加的负荷,并核算曳引机、承重梁、导轨、轿厢、悬挂装置、安全钳、缓冲器的强度等;当改变电梯的曳引能力,安全钳和缓冲器的强度,重新做平衡系数试验;当更换电梯重要部件,如锁闭装置、层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时,这些部件必须有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并符合改造后电梯的性能要求;当改变电梯的控制方式及拖动方式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运行试验。